年终员工考核方案

时间:2024-06-15 20:16:11
年终员工考核方案(通用5篇)

年终员工考核方案(通用5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年终员工考核方案(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年终员工考核方案(通用5篇)1

一、考核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县特校、县职业技术学校。

二、考核内容

教师的考核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考核教学效果和工作实绩。

德:指政治思想和师德品质的表现;

能: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的水平和能力;

勤:指勤奋精神、工作态度和出勤率;

绩:指教育教学的数量、质量和效果(包括教学目标评估、班主任和少先队工作评估、教研与成果、常规工作、差生转化工作等)。

三、考核标准

1、考核要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坚持客观公正、上下结合的原则。

2、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被考核审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教师总人数的10%。

3、四个等次的基本标准:

(1)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教育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

(2)称职: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3)基本称职: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

(4)不称职:政治思想觉悟较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四、考核办法

1、县直学校校长的考核,由县教育局负责;各镇学校校长的考核,由镇教委负责;各校教师的考核,由校长负责。实行一级考核一级。

2、教师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学期考核、学年考核三种。平时考核可以随时进行。学期考核每半年一次,在每年1月和7月份进行。学年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7月份结合学期考核同步进行。学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和学期考核为基础。

3、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1)因公离开现职岗位的,参加原学校的学年考核,其中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由其服务或学习单位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2)正式调动工作单位的,参加新工作单位的学年考核,其中在新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由调出学校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3)见习期、试用期教师参加考核,不定等次,转正定级后才评定等次。

(4)一学年内请病假(公伤除外)累计超过6个月,或请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旷工累计超过3天的教师,当年度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5)离退休教师,以审批执行时间为准,下半年批准离退休的不参加学年度考核。

(6)因某种情况正被停职调查,以至立案审查未作结论的教师,不能参加当年的学年度考核。

(7)受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的教师,处分期间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

(8)违反计划生育的教师不能参加考核。

五、考核程序

1、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填写《学年度考核登记表》。

2、被考核教师在所在单位认真总结、汇报一学年来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自报考核等次,群众评议,各单位根据被考核教师平时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和群众评议意见,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学校考核小组对处室主任提出的考核等次进行复核。

4、学校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10天内提出复核的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5、凡等次评定为优秀或不称职的,在镇工作的,由镇教委考核小组评定,县直学校报县教育局考核小组评定。对不称职和因处分不定等次的,各单位要给每个人写出书面报告。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职和晋升工资的资格。

1、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等次以上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2、教师在聘任期内,学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所对应的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所在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帮带。

2、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不影响调整工资(即在国家未作出明确规定之前,可视同称职等次按有关规定给予晋升职务工资档次)。

3、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教师,应调整其工作岗位。其中:属领导职务的,应改为非领导职务。

(三)教师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不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在3个月内作出辞职,调换工作或缓聘、短聘处理。

2、连续两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我县教师聘任制实施办法和实施意见的规定,予以解聘或不聘。

七、审批权限

1、县直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送县教育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2、农村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由考核小组提出意见,报镇教委批准,县教育局备案。

八、考核机构

(一)各单位都要设立考核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主管人事政工的领导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一般3一5人为宜。

(二)县教育局设立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股,负责处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各单位也要相应设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教师考核工作。

(三)县、镇、校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和实施办法。

2、设立教师个人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计划、总结;听评课记录;所教学科的竞赛、考试成绩记录;奖惩记录;教育教学论文;考查、考核总结及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记录考核鉴定表等)。

3、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4、审核本单位对教师提出的考核意见。

5、受理教师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诉。

6、发放考核结果的书面通知书。

九、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

建立教师考核制度 ……此处隐藏3317个字……《云霄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成立《云霄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

组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卫生局副局长)

(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成员:(县疾控中心主任)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县卫生局妇幼保健股股长)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相应的考核工作方案,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进行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

(三)县卫生局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的基础上,组织考核小组进行抽查复核。复核时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村委会和村民的意见,客观、准确评价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发放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依据。

六、考核时间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应在辖区内进行公示,并上报县卫生局。

(二)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每半年随机抽取20%的行政村进行复核,上半年考核在7月底前完成,下半年考核在次年1月底之前完成。并在考核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书面报市卫生局。

七、考核结果应用和经费补助

(一)考核依据《云霄县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指导标准》进行评分,总分100分。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值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10%、

(二)承担并经考核圆满完成农村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年人均补助总额不低于4000元。

(三)补助经费分为基础补助和绩效补助两部分。

1、基础补助经费。

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基础补助经费标准为人均100元/人。按照现行经费渠道筹集和发放。

2、绩效考核补助。

(1)绩效考核补助经费以县为单位,从人均1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按一定比例提取。

(2)绩效考核补助经费标准为年人均2800元(补助经费总额4000元—基础补助经费1200元)。

(3)乡村医生考核得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乡村医生的考核得分*县级复核率;县级复核率=县级复核总得分之和/被复核的乡村医生原考核总分之和*100%、考核分数80分(含80分)以上的,全额给予绩效考核补助经费;基本合格的,按70%给予经费补助;不合格的,核减全部绩效考核补助经费。

(4)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除核减当年绩效考核补助经费外,还应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取消享受补助资格。

八、实施与管理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管理,规范运作。

要做到考核公正公开,资金分配合理,资料档案齐全,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加强检查和指导,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及乡村医生津贴补助足额到位。

年终员工考核方案(通用5篇)5

一、宗旨

为考核员工的工作成绩,作为奖惩、调迁、升职、退职等的依据及了解并评估员工的工作精神与潜在能力作为训练发展的参考,而以督促工作及改进其工作为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二、程序

1、员工考绩每年定为一次,作为年终考绩。

2、农历春节休假前15日,由管理部人事科分发考核表,至各部门。各部门主管须于春节前io日初核完毕,递交表册至总经理室汇整,再呈报总经理复核及批示。

3、各单位主管考绩由总经理复核。

4、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管理部转发各单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室督导,管理部执行,各部门配合。

三、分等

年度考绩区分为四等:

90分以上:特等;

80至89分:甲等;

76至79分:乙等;

60至75分:丙等。

同时要注意考绩分数一律为整数

四、限制

1、员工及主管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特等。

(1>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13次以上(含);

(3)旷工全年达1日以上(不含)。

2、于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

(1)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20次以上(含);

(3)旷工全年达2日以上(不含)。

3、人数限制。

(1)特等。

各单位人数为5人以下,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1人。

各单位人数5人以上(不含),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2人。初核为特等考绩者,该单位主管须另呈“特等考绩报告一书”予总经理。

(2)各单位考绩平均总分数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单位8人,则总分数不得超过8 x 80 = 640分)。但如果该单位主管认为该单位表现极佳,得签呈总经理核示,核准者为例外处理,但总分数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绩分数不并人该单位考绩总分数的核计。

五、增减分数

员工于年度内,曾受奖惩者,其年度考绩应行加减分数,其按下列规定:

1、记大功1次者加5分,记大过1次者减5分。

2、记小功1次者加3分,记小过一次者减3分。

3、嘉奖1次者加1分,申诫1次者减1分。

4、旷工1日者:扣2分。

5、迟到次数超过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5分。

本项增减分数,独立于考绩平均总分数(80分或85分)限制之外。

六、奖惩

1、考绩特等者,优先予以升迁职位及职务。

2、考绩奖金、罚金连同年终奖金发出。

七、申诉

凡个人对单位主管所评定的考绩分数不服者,可签报呈递总经理室,再呈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室裁定进行调查或维持原议。申诉日期限于考绩经管理部门通知个人后2日内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要求

办理考绩的主管人员均应以客观立场评议,不得询私。凡经总经理室审查出有违反企业的规定者,该主管记一次小过,呈总经理核备。

九、附则

1、各员工的考绩,经总经理复核后,若有批驳者,由总经理室人员返回该考核的主管,重新审慎评核考绩分数,再呈批示。

2、固定年终奖金额数,由总经理依年度经营状况做裁决。

3、本办法呈交总经理核实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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