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实施方案

时间:2024-06-14 20:16:14
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实施方案(精选7篇)

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实施方案(精选7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实施方案(精选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实施方案1

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专项清理整治“攻坚月”行动及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对全镇2013年1月1日以来的农村建房行为进行专项清理行动,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的不法行为、不良倾向和发展趋势。经党委政府决定特制定本方案,请各村严格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切实守住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维护农民利益,为建设我县的“一区三地、红色通江”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落实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专项清理整治“攻坚月”行动落实落地,我镇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以各村的联村领导、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副主任、各村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

三、目标任务

坚持“八不准”“七个坚决”和“六个严禁”,各村要对我镇2013年1月1日以来的所有农村建房行为进行一次拉网式全面排查,分类建立台账,严厉打击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行为。一是对2013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日的农村违法建房行为进行专项清理。其中因历史原因造成的违法违规乱占乱建行为,各村负责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因事施策,协助完善用地审批等相关手续。二是对2020年7月3日以来的新增违法建房行为,按照“三个凡是”(即凡是建房审批手续不全的一律坚决予以查处、凡是虽然取得建房审批手续,但超过建房最后期限的一律坚决予以查处、凡是顶风作案的一律坚决予以查处),采取铁的手腕,分类建立台账,一件一件依法依规处理,绝不姑息。

四、实施步骤

(一)清理排查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

各村组织专人对本辖区内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分2013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3日至今两个阶段,分别建立清理排查登记台账,于11月1日前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处。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1日—11月5日)

各村根据排查情况,分类建立问题排查移交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治工作,逐一销号,于11月5日前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处。

一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流转)耕地建房、2020年7月3日以后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等必须拆除;二是以“乡村振兴”“美丽村”“新农村建设”“设施农业”“易地搬迁”等巧立名目,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的必须拆除。三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予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符合“一户一宅”的,各村应组织完善手续;“一户多宅”情况要及时收回宅基地。四是违法占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特别是耕地建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相关买卖不受法律保护,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五是农用地转非农用地等用地审批,由相关单位依照法定权限及法定程序审批。六是对2020年7月3日以后出现的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的,及时收回无效批准手续,并对相关人员严肃追责。

(三)检查复核阶段(11月5日—11月20日)

我镇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检查组,对各村摸排及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摸排不精准、整改不落实的村,进行通报处理,涉及违规违纪的移送镇纪委严肃查处。各村要及时收集掌握农村宅基地使用、农房建设施工等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压实责任,明确谁负责、谁分管、谁摸排、谁整改。整改措施要具体到违法建房户,根据每户具体情况拿出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工作实效。

(二)加强协调,严厉打击。镇级各牵头部门要主动对接各村,实时掌握工作进展,严格工作流程。对发现的违法建房线索,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从严快处,该制止的必须制止,该拆除的必须拆除。对涉嫌公职人员违规批地、用地等情况,一案双查、顶格处理。

(三)加强保障,长效运行。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危害性。落实至少1名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实施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区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我乡耕地保护,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确保耕地总量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和省、市、区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全力抓实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

二、目标任务

按照“保护耕地,遏制新增;分类处置,有序推进;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保障权益,确保稳定”要求,重点围绕2013 年以来我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坚决遏制住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和依法依规处置好存量问题,全力确保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无新增和省下发我乡疑似图斑得到全面整改销号。

三、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2013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内容包括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 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违反国家“八不准”规定的行为。同时,在整治工作开展期间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八不准”(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和“十个一律”(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限期恢复耕种条件;强占 ……此处隐藏11949个字……规审批的,要明确责任,依法查处,注意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对存在“互有瑕疵”行为的,要厘清责任,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处置,保障合法权益,确保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历史检验。

(四)严肃追究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乡纪委要将专项行动工作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党员领导干部参与占用耕地建房的,要带头自查自纠。对清查整治工作措施不力、推诿扯皮、避重就轻、进展缓慢的,予以公开通报、约谈;对禁而不止、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压案不查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强化业务指导。乡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对接上级有关部门派出指导组,加强对各有关站办所、各村(社区)的业务指导,做好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工作,研究解决专项行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着力解决“不会干”的问题,推动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六)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各村(社区)要加强对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制止力度,加大宣传,对有建房需求的群众要做好正面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和群众诉求,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实施方案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我镇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按时高质量完成卫片执法整改工作,强化追责问责,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耕地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釆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水坝塘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和卫片执法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村(社区)支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自然资源所,马小威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和-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职责: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和各村(社区)加大巡查,对违法建房行为进行制止和上报,宣传耕地保护的有关政策,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存量问题分类施策,及时督促当事人依法完善用地手续。

各村(社区)和单位部门各司其职,实行网格化监管,全域覆盖摸排巡查,及时制止违法乱占耕地行为,及时上报处置情况,做到真抓实改,把违法建房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

二、明确工作职责、加大监管力度

(一)农业服务中心。1.负责宅基地审批和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日常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和各村指导宅基地审批和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业务工作,督促当事人依法申请和完善用地手续;2.巡查、制止未经审批进行建房的行为,并将处置情况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3.对违法建筑拆除后的复垦情况及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

(二)自然资源所。1.对非宅基地类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进行巡查、制止,及时将当事人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情况上报镇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2.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将乡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和卫片执法整改工作情况以镇人民政府的名义上报县农房办和县卫片执法整改办。

(三)林业站。1.对违法占用林地的建设行为进行巡查和制止,及时将当事人违法占用林地建房的情况上报镇人民政府和县林业局;2.对拆除违法建筑后的复绿情况向县林业局申请验收。

(四)村建中心。1.负责集镇规划区域违法占地的建设行为进行巡查和制止,及时将当事人违法在集镇规划区域违法占地进行建设的情况上报镇人民政府。

(五)综合行政执法分局。1.对违法建房行为进行调查;2.配合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违法建房进行巡查和制止工作。

(六)经发办。将我镇建设项目申请立项。

(七)水利站。督促水利设施建设项目依法完善规划、立项、用地等相关手续。

(八)交管站。督促公路建设项目依法完善规划、立项、用地等相关手续。

(九)派出所。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进行制止,依法采取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卫生院。负责医疗应急救援工作。

(十一)供电所。对违法建房行为进行断电处理。

(十二)党政办。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十三)财政所。指导和审核拆违费用的合规使用。

(十四)安委办。负责拆违秩序的安保措施。

(十五)综治中心。负责信访维稳工作。

(十六)社会事务办。督促民政领域建设项目依法选址和依法申办用地手续。

(十七)各村(社区)。

挂村(社区)领导职责:对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负所挂村(社区)领导责任,一是加大对该工作调度;二是加大对违法用地处置;三是坚决遏制新增。

村(社区)支部书记职责: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一是加强对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调度;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三是统筹协调、加强服务,保障群众合理用地;四是加强排查巡查,控制违法新增;五是加大对违法用地处置力度,对村级不能处置的,2日内必须上报镇人民政府。

包组干部职责: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直接责任人;一是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所包组的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二是加强巡查排查;三是对巡查排查发现的违法用地及时制止并上报村(社区)委会处置到位;四是引导群众树立合法用地意识,严禁未批先建。

(十八)纪委办。负责执纪问责。

三、强化执纪问责

20xx年7月3日后违法占地进行住宅、公共管理服务类以及工矿、仓储、商服、设施农业等的新建、扩建、续建的房屋,均视为“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必须坚决制止、处置。一是对发现的新增既不制止又不报告或难以制止又不及时报告的;二是对疑似图斑的核查、整改和审核中故意隐瞒事实、避重就轻、弄虚作假、包庇纵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三是对督导中发现有关单位或个人对遏制新增不够重视、责任不落实、宣传不到位、处置不及时、遏制新增不力的,四是对党员干部顶风违建或暴力抗法的,将线索移送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

四、奖惩措施

此项工作纳入全年综合考评,与干部年终绩效奖励挂钩,各村(社区)从即日起凡未及时制止、报告,经部门巡查发现未批先建、违法乱占耕地建房、少批多占等情形的,扣年终考评总分1分,惩扣挂村领导绩效奖金500元,惩扣村(社区)支部书记绩效奖金500元,惩扣包组镇干部绩效奖金500元,惩扣包组村干部绩效奖金500元,以上惩扣,发现一起惩扣一次,实行累积,并由镇纪委提醒约谈,情形严重的进行组织处理。

《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实施方案(精选7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